关于12寸至尊的回忆

周日的晚上,我请人吃必胜客。一个照顾我甚多的阿姨的儿子暑假从日本回来,还有他的表弟。四个人,因为有两个90公斤以上级的壮小伙子在,我们一共吃了一个12寸至尊pizza,一个9寸阳光马德里,两份鸡翅,一份排骨,一份沙拉,三分奶油蘑菇汤,六杯饮料。

二十五年来,我一共吃过四次必胜客,每一次,没有例外,都是和阿姨以及她的家人。

第一次,是17岁。那时候我住在遥远的昌平园,一个月进两次城。一次住在北外的好朋友宿舍,一次住在阿姨家里。在大一的第一个冬天,我的体重比高三毕业重了20斤,据说我那时候最热衷买一斤东北转炉大瓜子,在阿姨家的客厅看HBO,只见嘴唇手指翻飞,很快面前就有高高一摞瓜子皮。那一年阿姨的儿子上初二,还是一个孩子的模样,初露帅哥端倪。

有一个周末,小帅哥说要去吃必胜客,于是就去。那时候北大南门的路口,现在的太平洋对面,还有一家必胜客,走过路过也常常见有等位的人。因为我每次坐班车都从南门下车,然后沿白颐路走到人民大学,再横穿校园走到西门对面城乡超市附近阿姨的家,所以多少回都可以看到那红色的建筑和里面眉飞色舞的人们。

第一次的必胜客,给我印象最深的是沙拉里面的面包脆,那时候我甚至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食物,只能把它命名为“必胜客沙拉里的一种脆东西”,在半年多的时光里,作为我对“美味”的一种代称。也许那是我第一次正式地只用刀叉来完成一次用餐,而我们要的是一个12寸的超级至尊。关于pizza,我大概只吃了一块,并且毫无印象,只记得精美的菜单、不菲的价格和难忘的“必胜客沙拉里的一种脆东西”。

我想,大概就是那一次,奠定了我心目中必胜客关于一切“奢侈”的命名,直到多年以后,依然是。

第二次,是24岁。我研究生毕业。是的,你没有听错。在漫长的7年时光里,我再也没有踏入任何一家必胜客一步,尽管我曾经10天挣到过可以吃50顿必胜客的钱。每当我想起必胜客的时候,我往往去吃好伦哥。一个理由是因为必胜客难以名状的某种象征,而另一个,也许就仅仅出于节约。

一直以来我就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,从初中时候起我家的主要大笔开销我都拥有知情权,包括买股票,买电器,甚至父母买羊绒衫。直到现在,我也很少为自己买一身加在一起超过300块钱的衣服,或者超过200的鞋,或者100块以上的护肤化妆品。请客或者别人的礼物除外。

第二次,是我的父母来北京参加我的毕业典礼,这也是我爸爸在我大学期间第一次来北京。后来我们和阿姨一家吃饭,去了必胜客,我总是认为,和阿姨一起去必胜客,是应该的,而自己则不能够。

这次是我去盛的沙拉,因为没有经验,很失败。当然,此前无数次好伦哥的经验已经使我了解到那种美味的东西,其实是风干的面包,而它也全然不如我记忆中的好吃。最后,在父母和阿姨的争抢中,我用信用卡付了款,父母有点得意,有点担心。

第三次,是今年的冬天,也是阿姨的儿子从日本回来,我单请的他。当初的初中生大学二年级,身高185,体重180,已经会直呼我的全名,公然地问我有没有找男朋友,还讲述了日本小mm追他未遂的八卦。当然,12寸超级至尊。

那么,周日,是第四次。我问即将大三的帅哥想要去哪里吃,其实内心已经有了答案。

八年,四个12寸超级至尊,甚至也许就是两个,就在首尾标志了青春的过程。

那天我翻检music的文件夹,找到了一首歌。它是我的一个朋友自己写的,那时候他辞掉北京广播台的DJ工作,先后在北大南门和在清华园的照澜园租过房子,作词谱曲,希望有一天能够有制作人欣赏,买去给当红的歌手,一战成名。

他录这首歌的时候,不过就是在当时自己的家,找了我彼时的男友,为他弹吉他伴奏跟和声,然后平白拿着简陋的机器录将出来。我当时对这件事情如此淡然,也许因为归根结底不是关系亲密的挚友,后来听到,便也只和bf刻薄说“唱得不好听,都。也就那段口哨还不错”。而在很久以后,我把它从我们那个最后还是坍毁了的网站抢救出来,存在我的music文件夹里,分类是favorite。

于是就是三年,三年过罢,唱歌的人,弹奏的人都失去了联系,不知道他们的梦想是否还在继续,又或者,皆以供房买车,娶妻生子,按部就班,在三张多的汹涌人潮里各自生活。

从今年开始,12寸的超级至尊已经不再算什么了,或者我只是会因为等座的繁冗而改去麻辣诱惑或者季诺。因为有些故事已经结束,连同象征。就挥挥手,放其远行。

One Comments

  1. 十年前的文字就可以这样静美 完全不像是一个24岁的女生的手法!岁月荏苒 总有人在最初就可以把事情看得透彻!十年过去 那个文字里心事拿云的少女好像一直都在 如同面容 没有被时光雕刻 依然艳若当年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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