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97和2005

下午的时候,和顶头上司讨论工作,说到一个deadline。下周一,是1号。1号,又一个新的月份。春节时单位发的牛肉还坨坨团在冰箱里,一年已经再次过完大半。

行云流水,令人不由得眯起眼睛。

下班一个半小时以后,从我左手边的大窗户望出去,正是这个城市最好的时候。杨树的树冠沐浴在明亮的夕阳光线里,风吹过有簌簌的闪动,乐此不疲。公共汽车从建筑的暗影里驶出去,在暖调的路口缓缓停下,有堵然而不会太堵的气定神闲。

高三的时候我第一次来这个城市,从火车站出来是黑夜。车在无边宽敞的有着橘色路灯的马路上开了很长时间。那时候我年轻气盛,对这些条开了很长时间都开不完的道路心怀感激。

半年以后我来读书,十七年来头发第一次留过肩膀,还不大好意思一点也不束扎地散着,总觉得那是恋爱中的女孩才有的特权。我的内心芜杂而澄澈,如同铺着水草的溪流;眉目还是男孩子一样的清朗,翻领的条纹衬衫把下摆束在皮带里,身材平板得可以不穿胸衣。

阿姨带着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了天坛,好像因为什么和父亲闹了别扭,我就不高兴了一路,在镜头里也一样地锁着眉头。但是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可以自如拉伸焦距的相机,在后来洗出来的照片里我看到我和爸爸妈妈的影像那么大,而身后的天坛其实那么遥远,默默惊诧了很久。

下班两个小时以后,这个城市最好的时候已经接近尾声,道路上的阴影越来越浓郁,汽车们要开得更远,才能找到自己的影子,而且路口负责掌管红绿灯的中年警察,已经在启动他回程的摩托车了。

年轻的时光如同一颗发亮的坚果,在我的身体里慢慢被包裹起来,然后那些血肉和躯体已经愈合,从外面也看不到什么。只是在给要紧的人声辩的时候,会心虚地摸一摸,说没骗你,还在的。

后来在一些不知道为什么的时间里,偶尔也还会摸一摸,但是也不大再辩解,因为我想是那些水草干枯或者我长得太胖了的缘故,我已经不会因为那颗小小的坚果而变得有一点点亮光了。

然后那些杨树都变成一色的浓绿,风吹过的时候因为不闪动,也就好像风没有吹过一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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